肥城市司法局
關于《肥城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送審稿)
的合法性審查意見
肥城市應急管理局:
收到你單位代市政府起草的《肥城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送審稿)(以下簡稱《預案》(送審稿))的送審報告后,我單位組織人員進行了合法性審查,審查情況如下:
一、送審材料及審查依據
(一)收到的送審材料
1.送請合法性審查的報告;
2.《預案》(送審稿)文本;
3.《預案》(送審稿)起草說明;
4.公眾參與情況說明;
5.專家評審報告;
6.風險評估報告;
7.征求有關部門意見情況;
8.法律顧問意見書;
9.公職律師意見書;
10.合法性初審意見;
11.決策承辦單位會議紀要。
(二)審查依據
《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定》《山東省行政程序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山東省突發(fā)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山東省突發(fā)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魯政發(fā)〔2021〕14號)《山東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泰安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上級政策文件等。
二、合法性審查意見
(一)關于決策權限
《預案》事項已編入2022年度肥城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應急管理局作為承辦單位組織起草《預案》。
《自然災害救助條例》第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以及本行政區(qū)域的自然災害風險調查情況,制定相應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山東省突發(fā)事件應對條例》第十三條規(guī)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制定本級突發(fā)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并組織制定本級突發(fā)事件專項應急預案;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制定本部門應急預案。”《山東省突發(fā)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規(guī)定:“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fā)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工作方案,由有關部門牽頭制訂,報本級政府批準后印發(fā)實施。”
綜上,《預案》(送審稿)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后,擬以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公布,符合上述有關規(guī)定。
(二)關于程序履行
1.履行了公眾參與程序。應急管理局自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25日,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至期滿,未收到有效意見和建議。
2.履行了專家論證程序。應急管理局組織相關類別的專家對《預案》進行了評審論證,形成了專家論證報告,專家提出了4點意見,應急管理局根據專家論證意見對《預案》進行了修改。
3.履行了風險評估程序。應急管理局組織開展了風險評估,對《預案》可能引發(fā)的各類風險作了分析評估,形成了風險評估報告。
4.征求了法律顧問意見?!额A案》征求了應急管理局法律顧問的意見,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5.征求了公職律師意見?!额A案》征求了公職律師趙廣建的意見,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6.履行了合法性初審程序。應急管理局法制機構政策法規(guī)科對《預案》進行了審查,出具了合法性初審意見。
7.部門意見?!额A案》征求了水利、民政等各市直部門單位和鎮(zhèn)街區(qū)的意見,住建局、民政局、地企協(xié)同中心等反饋了意見建議,應急管理局進行了相應修改。
8.集體研究。《預案》經應急管理局辦公會議研究討論通過,形成了會議紀要。
綜上,《預案》的制定程序符合《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
(三)關于《預案》內容的合法性
我局組織法律顧問謝振國和公職律師劉浩對《預案》(送審稿)內容進行了審查,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我局綜合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的意見,經認真會商研究,認為《預案(送審稿)》履行了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法定程序,內容總體上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政策的規(guī)定。對有關內容提出以下2條意見建議:1.該《預案》中關于“水文局”名稱和職責的表述應結合編制部門文件明確的內容進行修改;2.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如遇應急物資的征用和補償應按照規(guī)定履行相應程序。
三、注意事項
(一)請將本審查意見連同《預案》(送審稿)相關材料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討論。
(二)《預案》(送審稿)履行完決策程序后,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及時公布。
(三)《預案》(送審稿)執(zhí)行期間,決策執(zhí)行單位認為需要對重大行政決策進行調整的,應當依法組織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調整重大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
肥城市司法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