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告起草的政策背景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guī)定》要求:每年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應當向同級黨委、人大常委會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省級以下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應當向上一級黨委和政府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同時抄送上一級督察單位。2021年8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f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要求嚴格執(zhí)行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并按時向社會公開。
二、報告起草的決策依據
《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guī)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
三、報告起草過程
《報告》形成主要經歷兩個階段:一是資料收集和督察調研階段。市司法局認真研究學習中央、省、市有關文件,實地調研了解重點部門工作情況,收集各部門單位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二是正式起草階段。根據省、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求,市司法局起草報告提綱,在提煉各部門單位工作特色、亮點的基礎上,經過多次研究討論和補充完善,最終形成《報告》。
三、報告出臺目的
深入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強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機制,狠抓責任落實,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平。
四、報告的主要內容
《報告》主要總結了我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共分為六個部分:一是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主要包括法治政府建設組織領導情況、完善法治政府建設運行機制、依法行政能力建設等方面情況;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主要包括優(yōu)化政府機構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優(yōu)化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等工作情況;三是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主要包括規(guī)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范性文件監(jiān)督管理、完善合法性審查工作制度規(guī)范、全面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四是推進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主要包括規(guī)范行政執(zhí)法行為、創(chuàng)新行政執(zhí)法方式、加強行政執(zhí)法監(jiān)督等方面工作;五是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主要包括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開展社會法治宣傳教育、強化政務公開等工作情況;六是健全突發(fā)事件應對體系,主要包括健全應急工作機制、提升處置能力、強化應急指揮平臺和安全生產培訓等工作情況。
《報告》最后部分還如實梳理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從四個方面提出了改進措施。
解讀單位及咨詢方式
解讀單位:肥城市司法局
解讀人:李國芳
聯系方式:0538-3220698
聯系地址:肥城市新城辦事處龍山西路4號
相關文件:肥政字〔2022〕12號 肥城市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